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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财务处
【添加时间:2021/05/31 10:36:11】
负责全院重大投资项目的筹划、立项及监督管理;承担财务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。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,依据上级财务制度、法律、法规,负责制定院内部财务规章制度及细则;负责全院财务核算;负责全院国库集中支付管理,负责全院非税收入资金上缴工作;负责全院预、决算的编报、执行;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申报;负责全院职工个税申报、绩效工资、文明奖、遗属补助、抚恤金、精简退职人员工资申请及发放等工作。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计划财务处成立于1991年,目前拥有工作人员4人,均为大专以上学历、财经类中级以上职称,其中:高级职称2人,中级职称2人。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设置岗位,岗位分工比较规范,基本满足会计岗位设置需要。